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
在《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项目实施指引》标准基础上,提高各类各档支持标准。具体如下:
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辆,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1.3万元/辆,燃油车补贴1.2万元/辆;
自《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项目实施指引》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本指引标准执行补贴。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按新标准补齐差额。
2.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9月5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
3.新购车辆日期需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车辆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
4.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名单将根据企业报名和审核情况动态更新)购车并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
2.新购车辆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申请人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选购车辆并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后,通过“深圳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微信小程序选择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法人企业注册地),在线填报信息和上传申报资料。
小程序链接,复制到微信对话框后发送,然后点击进入(#小程序://深圳汽车置换更新/bTGaE7reRj4M97c)或者在微信搜索进入。
参与2024年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经销活动企业及门店名单(持续更新)(后续新增名单将在“深圳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发布)
受理后通过申报平台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初审。如信息填报准确、资料齐全则初审通过,否则初审不通过。在政策有效期内申请人可重新提交申请(不符合补贴条件除外)。
如遇车辆被盗、车牌被盗用、更名等极个别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申报系统提交初审,可提供纸质申请材料,受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以旧换新】获取深圳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指南、补贴标准及申请流程等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指的是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报废个人名下的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注销号牌,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并完成新车上牌。
为方便消费者交售报废电动自行车旧车,鼓励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协助暂存旧车,并及时转交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消费者也可直接将旧车交给回收拆解企业办理报废回收证明。
申请补贴需提交个人消费者有效身份证、电动自行车旧车报废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发票、合格证、新车号牌号码等。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销售价格以新车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自2024年10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9月4日发布了《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内提到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报废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注意,2024深圳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市商务局可根据补贴资金预算使用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截止活动。
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在《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项目实施指引》标准基础上,提高各类各档支持标准。具体如下: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
自《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项目实施指引》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本指引标准执行补贴。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按新标准补齐差额
2024年9月5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3.新购车辆日期需在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车辆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
4.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名单将根据企业报名和审核情况动态更新)购车并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5.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一)有效身份证件;(二)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三)新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四)转让车辆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参与2024年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经销活动企业及门店名单(持续更新)(后续新增名单将在“深圳汽车置换更新”小程序发布)